政府信息公开

议案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对博乐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4年04月16日

来源:博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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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陈建华

(A类)

亚克甫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非教学任务进校园审批制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54号)文件精神,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随意入校,确需开展的要向市教育局报备,严禁无市党委或政府的文件批示的事务入校。

一是建立各项非教学任务进校园审批制度,教育局各科室认真梳理了本学期入校检查工作重点内容,根据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提前谋划统筹、协调开展,通过合并事项、联合组团方式进行。

二是统筹做好入校督查检查,从严控制进校园事务,对各职能部门要求的涉及国家安全、人防安全、信访维稳、扫黑除恶、防诈骗、防灾减灾、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以及文明、卫生、环保、宜居等各类创优评先活动,确需学校教师、学生参与的,由教育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对已经融入教材和日常教育的内容不再单独安排进校园活动。

下一步,我们将在全市范围内部署进校园的社会事务,由市教育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由教育局统一部署安排,实行清单式管理,清单外事务一律不准进校园,如遇特殊情况、紧急情况,应经市党委、政府同意后进行。

联系人:扎吾力  电话:2286037

审核人:张瑞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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