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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对博乐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闭会期间)第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4年10月31日

来源:博乐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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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汪澎 

(A类)

李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乡镇卫生院增加药品种类,满足群众日常需求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采取的措施

一是目前博乐市正在推动医共体建设,我市已实现药品目录统一,即全市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品种、规格与市医院统一,药品目录针对辖区患者常见病、多发病制定并动态调整,以国家基本药物、集采药品为主,可基本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二是针我市各医疗机构配备的慢性病药品大多数都已执行带量采购,价格仅为同类产品的十分之一,且药效基本相同。

三是现已协调沟通国药控股新疆博州药业有限公司、新疆博赛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解除贝乡卫生院锁机限制,现药品种类可达到160余种,后期计划由医共体统一采购药品并进行调配。现根据国家医共体建设指导思想,按照“完成县强,乡活,村稳”的目标,建立以市人民医院为牵头医共体,补齐乡村医疗机构短板,牵头开展每周坐诊、每月义诊。同时开展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今年为贝乡卫生院派出专家3名,为期1年,可基本满足贝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同时实现经济效益提升,逐步缩短各药企回款周期,达到医院、药企、群众多方收益的目标。

二、下一步计划

一是持续关注上级相关政策,持续深入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落实医共体总院统一药品目录、统一药品品种、统一药品配送;二是加强对乡镇卫生院药品种类监督指导,做好辖区群众常见病种的药品储备工作,保证乡镇卫生院配备药品能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三是定期开展对口支援及基层卫生人才培训类活动,逐步增强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刘英杰  电话:2277802

审核人:汪秀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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