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王波
(A类)
周永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搭平台经济顺风车,建电商产业新联盟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们已授权于“易启动(博乐)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为京东、天猫、拼多多、抖音等电商平台的“中国特产·新疆博乐馆”、“中国特产·新疆博乐助农馆”、“中国特产·新疆博乐农特产馆”、“新疆博乐原产地产品官方旗舰店”等名称范围内的店铺运营商,对当地农业产品、农资产品、生鲜水果、食品、酒水饮品、生活用品范围内的商品以特产馆的形式进行产品销售和推广。据统计,2023年1-10月,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地区网络交易额共计13.95亿元,同比增速全疆排名第五;同期网络零售额2.26亿元,同比增速全疆排名第八。电商平台有效的增强了博乐地区农产品供应链的稳定性,为农产品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帮助农民实现了收入的快速增长。
下一步,我们会持续协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优化电商产业结构。一是完善市场准入条件,降低企业合规成本。包括推进平台经济相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二是合理设置行业准入规定和许可,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均应允许相关市场主体进入,鼓励企业创新和竞争。三是规范电商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为经济提供新的增长点和动力源。
联系人:王宝江 电话:0909-2277115
审核人: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