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苏布塔
(A类)
林栋凤代表:
感谢您在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博乐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投入的建议”,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博乐市防空警报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防空警报是城市防空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抗灾救灾和突发事故情况下的灾情预报和紧急报知,是各级人民政府实施人民防控指挥,组织人员疏散的基本手段。
一、基本情况
人民防空警报建设是人防重点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博乐市是国家三类人防重点城市,城市规划区内现有防空警报器23台。随着城市规划面积不断扩大,现有防空警报鸣响覆盖率已达不到国家规定95%以上的标准。
二、采取的措施
为有效提高博乐市城市防空警报鸣响覆盖率,增强博州综合发展能力和防护能力,保证战争潜力的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2024年2月8日,博乐市住建局已申请购置安装15台电声防空警报器,于3月4日审批通过,9月投入使用。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制定全面检查检修计划,指定专人负责;二是完善警报器台帐,按照“一器一档”管理;三是提升管理人员素质,通过日常电话巡访、以检代训形式,切实增强管理人员的责任。
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建议的落实。同时,我们欢迎您继续关注和监督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于建鸿 电话:187996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