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谢向龙 (C类)
孔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阳光春晓基础设施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3年7月,由博乐市青得里街道光明社区第一书记在博乐市人大代表会中提出“关于进一步完善阳光春晓基础设施的建议”。博乐市阳光城投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协同博乐市住建局前往现场核实情况,并及时与光明社区对接,现将核查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博乐市阳光春晓小区项目位于东方红大道南侧,占地面积78.43亩,容积率1.27%,绿地率38.6%,总建筑面积66282.59平方米,有13栋住宅楼,2栋2层商业、托班、社区及室外配套工程,因项目前期招标过程中未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预算,无该部分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目前工程项目主体及附属设施均已通过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已将完成工程量送审,为保障小区居民能够有舒适的娱乐场地和健身器械,经博乐市阳光城投公司研究决定在阳光春晓小区配备各类健身器械以供居民使用,目前健身器械已完成安装。
联系人:宋卫东 电话:7658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