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王运喜 类别:(A类)
徐豫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年人退休资格认证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博乐市社会保险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集中认证的通知》(人社厅〔2018〕54号)文件要求,以信息比对和服务方式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以下程序不可再做简化。
一是博乐市行政服务大厅、各乡镇场、街道,村队、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均设置了老年人退休资格认证窗口,退休人员可在居住地就近选择窗口进行资格认证。
二是鼓励退休人员通过APP、微信小程序等方式进行资格认证,对于使用“老人机”或不熟悉操作的退休人员可到居住地所在村队(社区),由工作人员帮助进行认证。
三是对于高龄老人、残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退休人员,经家属向居住地村队(社区)提出申请后,工作人员采取“上门认证”、“视频认证”等方式提供人性化认证服务。
四是告知乡镇场、街道,村队、社区,通过群众日常参加全民体检、农牧民夜校、升旗仪式、文体活动、结对帮扶以及走访慰问、入户见面等途径均可作为资格认证依据。
五是针对资格认证群体,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宣传方案,做好精准的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关注微信公众号、党员社保政策宣传队、新型媒体、国旗下宣讲、农牧民夜校、干部结亲入户讲解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资格认证政策,营造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待遇资格认证的氛围,提高群众参与认证工作的积极性。
退休人员可结合自身情况,选择相应方式进行资格认证。市人社局也将持续做好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流程优化和服务管理,以最大的限度为退休人员做到解民忧、暖民心。
联系人:古丽米娜 电话:0909-2281099
审核人:王运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