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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对博乐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3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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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王吉祥                                                                            (A类)

李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农田农林垃圾环保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推动

制定《博乐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坚持市、乡、村“三级书记”一起抓,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把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大民生工程、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二是成立由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县级领导任副组长、行业监管部门为成员的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10人组成的工作专班,专门负责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三是制定《博乐市依法依规依策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十一乱”问题工作考核细则》《博乐市依法依规依策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十一乱”庭院整治验收标准》等考核办法,逐步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长效机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二、积极推进残膜回收力度

按照自治区《关于加强农田废旧地膜污染治理工作的意见》通知要求,博乐市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场签订项目责任书,市农业农村局制定残膜回收资金支持政策,与回收企业、项目承担企业签订责任书。乡镇场政府与村队,村队与农户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定目标,定任务,形成“乡镇管理,村上实施、农民参与”的三级联动机制。对不履行地膜回收利用职责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乡镇场进行严肃追责。对全市残膜回收进度采取日通报制度,督促各乡镇场加快推进残膜回收进度。一是地膜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目前已购买新型残膜回收机械101台,购置作业质量监控设备90套,在农机具购置国补基础上使补贴资金达到农机具总资金的50%。全市共建立3个残膜回收点(达镇、乌镇、贝乡各一个),无专职从业人员。博乐市目前有1家残膜回收加工再利用企业,后续将继续引进残膜回收加工再利用企业1—2家,对残膜进行加工再利用。二是积极联系博乐市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对可以燃烧的残膜进行焚烧,目前正与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接洽。三是2023年秋季继续积极推进残膜回收工作,截止目前已回收残膜面积45.3万亩。四是积极推广玉米免耕技术。2022年推广玉米免耕技术1.95万亩,2023年推广玉米免耕技术0.14万亩,从源头上治理“白色污染”。五是积极推广无膜玉米。2022年推广无膜玉米2.57万亩,2023年推广无膜玉米5.57万亩,从源头上治理“白色污染”。六是2022年以前回收的废旧地膜资源化利用及处理情况。2022年以前回收地膜4500吨,无害化处理3500吨,堆放达勒特镇养殖小区残膜堆放点1000吨,已于11月7日清理,计划11月15日前,根据自治区废旧地膜分类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填埋。2022年回收地膜3560吨,其中无害化处理3560余吨。

三、加强农村环境督导检查力度

一是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复验和“双八点行动”,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攻坚行动,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包村、科级干部包片、中层干部包户三级包联制度;先后召开党委常委(扩大)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现场会等20余次,市领导赴乡镇场、村队检查指导30余次,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全面铺开并向纵深推进;三是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班采取日督查、月通报的方式,常态化对乡镇、村队进行人居环境整治督导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乡镇场及村队,责令三日内整改;四是积极开展“周五整洁日”活动,充分引导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环境整治工作,开展“烟头不落地”积分兑换活动,让群众在参与中增强宜居乡村创建的主动性。五是积极对接环保部门,建设和完善农村环保设施。

四、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和农业执法活动

面向所有地膜生产、经营、使用、回收和再利用主体,印发地膜污染治理指导宣传手册1000册,在地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关键时期,由博乐市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农田地膜管理联合执法,年度执法检查3次,执法宣传覆盖率100%。召开无膜技术推广、残膜回收现场观摩交流会5次。

五、做好群众的宣传和发动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压实环保责任、全力全速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有针对性地引导群众理解、配合、支持并积极参与相关工作,让群众从“要我干”向“我要干”转变。真正让农民群众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参与者、建设者、受益者。

联系人:韩咏香                                   电话:2281329

审核人:王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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