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凡志彬 (B类)
图雅、乌兰·达尔加、图娅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减负增效,提高社区干部素质和待遇,解决社区干部队伍不稳定问题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层减负方面
博乐市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2022年主要措施及分工方案》(博市党办字〔2022〕15号)《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八条措施》(博市党办发〔2022〕4号)《关于印发<市直各部门各单位2023年文件会议计划目标>的通知》(博市减办〔2023〕1号)内容,持续做好基层减负相关工作。一是规定准入范围。严格落实《博乐市关于村队(社区)职责事项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博市党办发〔2020〕45号)要求,规定职责事项清单以外的严格审核把关,经市党委常委会议审核同意后纳入村队(社区)职责事项清单范围。二是对各部门单位明确了精简文件会议、做好基层减负相关的工作要求,做到不发不必要文件、不开不必要会议,让广大基层干部不把力气分散至繁杂不必要的方面,在重点工作上,能劲往一处使,心往一处看,摆脱形式主义面子工程的困扰,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三是规范发文办会申请审批流程,审核完成后进行发文办会。发文方面,不经批准不得随意对乡镇场、街道发布指令要求,不得随意要求报送文件资料,发文符合规范,不符合要求则进行退文退件处理。办会方面,可以不开的会议不开,同类型议可以合并的合并,坚持开短会、简会,不说空话、废话,提升会议效率。政府各部门单位召开全市性会议每年不超一次,不召开内容重复的会议,为基层干部做好基层工作提供时间空间。四是严格执行《博乐市一线干部关心关爱机制》(博市党办发〔2022〕45号),在贯彻落实维护稳定、文明城市创建等各项措施的同时能够落实干部职工正常休息、休假,建立各级各类工作人员休假登记台账。持续推进基层减负,非紧急和特殊情况,原则不在节假日召开会议,对休息日、节假日承担工作任务的干部给予调休、补休。
二、干部待遇方面
为深入推进社区职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博乐市在教育培训、待遇保障、关心关爱等方面制定落实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制定印发《博乐市社区职业化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博乐市社区聘用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薪酬实施意见(试行)》,保障社区工作者合法权益。二是充分利用资源加强干部培训,构建党性锻炼、理论学习、国语强化、业务实训、练兵比武、奖优罚劣“六位一体”社区工作者培训体系,市级层面每年对社区工作者轮训一遍,推动提升法治素养和服务水平。三是制定培养规划,探索建立“社区工作者—社区书记—编制内社区书记—街道班子”+“社区工作者—助理社会工作师—中级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务职称“双轨并行”社区干部成长链。四是按照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技术等级等因素,设置相应等级和基本工资系数,完善三岗十八级薪酬动态增长机制,鼓励社区工作者考录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目前,社区工作者平均工资达5875.88元/月,同步落实三岗十八级薪酬待遇,按照12%的比例缴纳“五险一金”,公益性岗位3849元/月。五是对群众认可度高、工作推进扎实、工作成效显著的社区工作者,优先推荐考录公务员,定向招录事业编,2023年推荐2名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事业编考试。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得到有效保障,队伍得到持续稳定,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联系人:杨晓霞 电话:2277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