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凡志彬 (B类)
李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社区干部待遇,有助于增强基层的吸引力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深入推进社区职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博乐市在教育培训、待遇保障、关心关爱等方面制定落实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制定印发《博乐市社区职业化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博市党办发〔2019〕77号)、《博乐市社区聘用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薪酬实施意见(试行)》,保障社区工作者合法权益。二是充分利用资源加强干部培训,构建党性锻炼、理论学习、国语强化、业务实训、练兵比武、奖优罚劣“六位一体”社区工作者培训体系,市级层面每年对社区工作者轮训一遍,推动提升法治素养和服务水平。三是制定培养规划,探索建立“社区工作者—社区书记—编制内社区书记—街道班子”+“社区工作者—助理社会工作师—中级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务职称“双轨并行”社区干部成长链。四是按照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技术等级等因素,设置相应等级和基本工资系数,完善三岗十八级薪酬动态增长机制,鼓励社区工作者考录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目前,社区工作者平均工资达5875.88元/月,同步落实三岗十八级薪酬待遇,按照12%的比例缴纳“五险一金”,公益性岗位3849元/月。五是对群众认可度高、工作推进扎实、工作成效显著的社区工作者,优先推荐考录公务员,定向招录事业编,2023年推荐2名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事业编考试。
联系人:杨晓霞 电话:2277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