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苏布塔 (A类)
万里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管理对博乐市文化路泰山巷机动车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通过博乐市公安局实地调研,造成车辆违规停放的原因,一是原本道路两侧画有机动车停车位标识线,在2022年中下旬抹除,群众习惯性的停放于此。二是违规停放道路两侧车辆多为临近居民小区业主。三是走访发现目前博乐市各居民小区停车收费标准不统一,不愿将车辆停进收费小区或收费停车场,故将车辆停放在道路两侧。
为做好该路段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采取主要措施,一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联合住建部门实地踏查,将遗留单侧停车标牌拆除,重新加装全线禁止停车标志,持续加强违法停车管控力度。二是加强重点时段道路交通疏导。部署执勤警力开展巡逻劝导工作,对违规停放在道路两侧的机动车,采取短信提醒,在规定时间内拒绝驶离的,依法对违停车辆开具违停告知书,处以200元罚款。截至5月31日,已短信告知违停机动车3000余辆,对1581辆违停机动车开具违停告知单。三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坚持宣传先行,利用“平安博乐”“博州交警”“两微一抖”新媒体平台定期曝光车辆违法行为,广泛宣传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车辆前往就近停车场停放。
衷心感谢您对博乐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卢燕飞 电话:2223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