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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博乐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3年10月30日

来源:博乐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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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庞勇刚                                                                            (A类)

巴音尼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水资源科学管理保护利用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城市供水及用水情况

博乐市现有水厂3座,其中:南城水厂日生产能力8万m3,蓄水池1座,蓄水能力2万m3,该水厂水源为哈拉吐鲁克水库水,受上游来水限制,未到达满负荷生产;北城二水厂、三水厂水源为地下水,有机电井19眼,日生产能力3万m3,蓄水池4座,蓄水能力1万m3。博乐市城区分为居民生活、非居民生活、园林绿化、建筑、特殊行业用水。2020—2022年6—8月用水高峰期平均用水量1700万m3,占全年的34.3%,日最大供水量9万m3。

二、全市水体的质量情况

博乐市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博州河流水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赛里木湖国控断面水质为Ⅱ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质达标率100%,博乐市无黑臭水体。

三、采取具体措施

㈠ 坚持统筹城乡、工农业、生产生活用水原则。市水利局编制水资源承载能力及供需分析研究报告,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调控相结合,兼顾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平衡,保障用水安全,努力实现博乐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㈡ 成立城市供水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乡镇场、街道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博乐市城市供水保障工作方案》,负责全市供水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解决供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㈢ 推进计划用水。2023年3月编制《博乐市“夏高峰”供水保障方案》,该方案充分发挥社区干部及网格员力量,在夏季用水高峰期间提醒高层住户做好储水准备。推行错峰用水,对绿化灌溉进行限时限点浇灌,各单位、小区物业在夜间进行绿化灌溉,做到不与居民争抢用水,确保正常生产生活。

㈣ 注重宣传引导。建立节约用水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民提升节约用水意识。加强节水工作的新闻宣传、社区宣传、入户宣传,充分发挥媒体报道、社区宣传栏、宣传横幅作用,形成积极舆论氛围,增强社会互动,普及节水知识。加大河湖长制工作在博乐市主流媒体宣传力度。利用“水法宣传日”联合博乐市水行政执法大队到各乡镇场、街道宣传水法及河湖长制工作,并多次通过微信博乐零距离公众号对河湖工作进行宣传,对机关单位、乡镇场村队、用水企业、群众等发放调查问卷185份,群众满意率达100%。

㈤ 加强乡村两级河长巡河。博乐市现有河湖长共107人,每月30日前下发县级、乡镇级河长巡河提示工单,深入推动各级河湖长按照《博乐市巡查制度》的要求,积极开展巡河,2023年1月至4月,博乐市县级河长巡河2次,乡镇级河长巡河50次,村级河长360次,切实履行了责任河湖管理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㈥ 加大执法力度,对涉河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依法加强涉河建设项目和有关活动管理,严格涉河建设项目方案审批,加强实施监管,建立完善台账,印发了《博乐市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巡查制度》,及时整治河湖水域岸线范围内违法违规行为。

博乐市将采取有力措施,逐步解决湿地生态、艾比湖面积逐年减小、博尔塔拉河在灌溉期出现断流,城市供水、博乐市南城夏季供水紧张等问题。强化河湖长履职,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形成爱护河流、保护生态环境,“共管、共享”的良好氛围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形成治水合力,共建美丽家园。

联系人:阿拉依                 电话:2233898

审核人:庞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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