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孟祥华 类别:(B类)
亚克甫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乡镇建设电动汽车、电动车充电桩(站)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实地走访调研,贝林哈日莫墩乡辖区居民已购买263辆新能源汽车,现因充电设施不完善,车主需行驶至博乐市充电,里程约80多公里,给群众带来不便。
根据贝林哈日莫墩乡总体规划和实际情况,目前规划安装充电桩18个,其中乡区十字路口安装11个,幸福小区安装2个,富安花苑安装3个,红泉楼房安装2个,目前该项目正在对接,等待审批中。
下一步,乡政府计划安装充电桩60个,分别在决肯村安装4个、吉翁村安装6个、玛尼乡村安装3个、贝林哈日莫墩村安装4个、贝林哈日莫墩南村安装4个、夏热勒津村安装5个、乌日木则格得村安装5个、哈夏则格得村安装4个、敖博恩塔拉村安装5个、新塔拉村安装5个、托森哈夏村安装6个、托森哈夏西村安装5个,阳光农业公司安装4个,待申请项目后实施。
联系人:道吉娃 电话:6553991
审核人:黄付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