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倪春健 (A类)
李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小区电动车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已成为群众出行代步工具之一,随着电动自行车用户不断增加,给居民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老旧小区私自接线、新小区乱停乱放问题成为安全隐患。为此,博乐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增加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经前期数据统计,博乐市原有300余台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充电插座2700余座。经对接协调相关企业,2023年3月底充电桩设备及安装人员已到博乐市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工作,覆盖市区所有老旧小区,截至目前新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260台,充电插座2600座。下一步,各街道在辖区内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根据需要加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缓解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难问题。
长久以来,电动车上楼、私自搭线是物业管理工作中长期存在且难以解决的问题。针对此现象问题,社区、物业工作人员可以入户以调查问卷等形式,寻找问题结症所在,并向居民宣传电动车上楼与私自搭线的危害性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多措并举,在新建车棚规范停车的基础上,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沟通协商,制定合理充电价格。
下一步,将积极推动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安装工作,由街道社区牵头,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在充分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电动自行车棚需求,推进充电桩的安装工作,最大化满足居民充电要求。
联系人:彭建 电话:2261736
审核人:倪春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