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 :哈斯特
答复类别:A类
贾正全、刘永正等2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救助力度,形成救助合力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织牢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网,不断增强低保、特困、孤儿等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决策部署,近年来博乐市民政局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制机制,提升救助救助保障标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博乐市民政社会救助能力稳步增强。
一、进一步提升民政社会救助力度。
按照自治区、自治州民政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博乐市民政局根据《关于提高全市困难群众救助标准的通知》(博市民发〔2021〕35号)文件,于2021年1月、7月逐步提高全市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得到改善。按照自治区民政正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民发〔2021〕35号)文件要求,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方式纳入乡镇社会工作站平台管理,借用第三方机构力量解决基层经办能力不足问题,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
二、探索改革创新,提高便民、惠民服务水平。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低保审核确认(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新民发〔2021〕121号)和自治州民政局《关于开展低保审核确认(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改革试点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积极探索改革创新,着力破解发展难题,2021年1月在小营盘镇开展城乡低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试点工作,市民政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根据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博乐市于2022年3月将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工作覆盖至全市各乡镇场(街道)。
三、持续加大各项惠民政策宣传。
安排专人将本部门各项惠民政策进行整理、提炼,形成惠民政策服务指南,一是发送到相关部门并推送给全市各乡镇(场)、街道及村队社区,利用农牧民夜校、干部下沉、结亲周入户走访等时机向广大群众宣传,使困难群众知晓党的各项惠民政策,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二是制定《博乐市民政惠民政策指南》,给全市各乡镇(场)、街道及村队社区制作展板,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提供社会救助求救、投诉、服务热线,提高全市各族群众惠民政策知晓率。
为使党的惠民政策进万家,进一步提升民政惠民政策的知晓率、精准率并能落实到实处,博乐市民政局一是按照党委政府要求,进一步落实好低收入对象预警监测工作,提升保障能力。二是定期跟踪监测低收入对象,做到救助及时、救助精准、应保尽保。三是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完善法规制度,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政策落实,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是抓好各项救助政策的学习宣传工作,建立社会救助宣传长效机制,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充分利用好基层政府便民服务窗口、村(社区)公示栏等公众场所,因地制宜抓好政策宣传,做到领导干部熟悉、工作人员精通、广大群众了解。
联系人:艾斯布拉提 电话:15999068909
博乐市民政局
2022年5月24日
审核人:哈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