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邱志新
答复类别:A类
克西克巴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简化办理林木采伐证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采取的措施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新林资字〔2021〕821号)、《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核发林采伐许可证业务手册的通知》文件内容,2021年起对林农户个人采伐人工商林蓄积面积15立方米的林木采伐申请,精简或取消伐前检查、公示等程序,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林农填写采伐申请,明确采伐林木的地点、树种、面积、蓄积、株数等内容,并出具采伐承诺书,即可办理采伐许可证。目前,林木采伐在各乡镇场办事大厅可直接申请,由乡镇审核材料通过后,专线发送至市林草局再进行复审,即可办理林木采伐证,审批时间已由15天压缩至7天。
2021年至今,市林草局共计为各乡镇场办理林木采伐证434份,其中小营盘镇91份、达勒特镇32份、青得里镇262份、乌图布拉格镇19份、贝林哈日莫墩乡30份。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严格按照“最多跑一趟”的要求,事先一次性告知采伐申请人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和服务流程,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等高效服务。二是加大宣传和公示公开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宣传林木采伐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树立依法诚信和科学合理的林木采伐意识。三是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做好林木采伐证办理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林业工作的关心,诚恳欢迎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联系人:吉尔格力 电话:18892921022
博乐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5月12日
审核人:邱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