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井义、伊明江·克里木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全面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04号政府令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博乐市历年来对城乡接合部乱停车现象进行治理,安排执法人员以现场告知、标示牌提示进行教育疏导,坚持依法依规处罚促进成效。同时,你们反映的该区域为兵地结合区域,部分区域为兵团第五师管辖,博乐市无相关执法权,我市相关单位将与兵团第五师协调沟通,建议兵团第五师加强执法,整治乱停车现象。
一是2021年博乐市在南城西环路、青镇西环路、香班牧场建设3处大型机械停车场,现已完成平整场地。2021年4月9日,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大队与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大型车辆有序停放的告知书》,要求大型货车、大型工程车以及大型机械有序在新建停车场停放,博乐市计划于2021年底前将S205线的大型车辆移至新建的大型停车场。
二是对在博乐市辖区道路上乱停乱放,影响市容市貌、造成安全隐患、不按规定停放在专用停车场的大型车辆由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大队依法进行处罚,并要求驾驶人员第一时间按规定停放大型车辆。
三是进一步落实大型车辆所有人及单位责任。对博乐市辖区道路从事和雇用大型运输的单位及大型车辆的所有人,不按规定在专用停车场停放车辆的,博乐市行政执法大队将依法对所有人及单位进行处罚。
四是确保在博乐市辖区道路上从事大型运输的工程车辆,运输和雇用单位按规定将大型车辆停放在博乐市专用停车场内。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全面规范整治管理。博乐市各相关企业和单位通过大型车辆停放治理行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大型车安全监管制度,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使大型运输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得以根本改善。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大队将始终坚持大型车辆停放治理,引导本市辖区道路从事大型运输的单位及大型车辆的所有人和雇用大型运输车辆的单位不断加强管理,使大型车辆停放规范。
六是博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警务站在重点时段加强对该区域的路面和视频巡逻巡查频次及可疑人员盘查力度。交警在路面执勤检查时,加大对警示标志灯光不全的重型工程车辆的查处力度。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8日
审核人:张新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