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议案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对博乐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1年04月30日

来源: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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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克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博乐市水岸丽景小区居民办理不动产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1年3月23日,博乐市住建局在青达拉街道召开座谈会,在座谈会上博乐市质监站站长于建鸿与市人大代表建议各自交流了水岸丽景小区不动产办理的情况。2019年10月31日水岸丽景小区的消防工程通过验收,并发放了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随后博乐市质监站工作人员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质监站对接。2020年6月22日,州质监站签发了水岸丽景项目质量监督报告。该项目在建设初期已取得了施工许可手续。

关于为博乐市水岸丽景小区居民办理不动产证的事宜,市住建局已为该项目协调办理了相关的手续。关于办理不动产手续的事宜应由开发商向市自然资源局递交相关资料予以办理。

针对此问题博乐市政府已形成专班,由相关部门协作配合,逐步推进解决水岸丽景小区房产问题。

非常感谢您对市政基础设施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


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30日


审核人:骆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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