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买买提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青得里镇辖区内中小学生解决午餐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加快提高少数民族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经州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于2018年11月将青得里中心学校、青得里第一小学共计1006名在校义务阶段学生进行分流。据统计,向博乐市锦绣小学分流246人、博乐市第一小学分流238人、博乐市第二小学分流193人、博乐市第三小学分流186人、博乐市第六中学分流142人,上述五所中小学中,博乐市锦绣小学、博乐市第六中学设有食堂;博乐市第一小学、博乐市第二小学、博乐市第三小学未设有食堂。我局收到博乐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1号“关于为青得里镇辖区内中小学生解决午餐建议”后,立即向居住在青得里镇辖区并分流至博乐市第一小学、博乐市第二小学、博乐市第三小学的1072名学生家长发放问卷调查,在午餐费用自理的前提下,统计中午自愿在校吃饭的学生人数。结果显示,博乐市第一小学目前有青得里镇辖区学生256人,中午自愿在校吃饭学生数为17人;博乐市第二小学目前有青得里镇辖区学生630人,中午自愿在校吃饭学生数为8人;博乐市第三小学目前有青得里镇辖区学生186人,中午自愿在校吃饭学生数为38人。对于有需要解决青得里镇辖区内中小学生午餐需求的家长,我们将继续按照《2018年关于青得里中心学校和青得里第一小学分流至市区学校午餐方案》执行,就餐和配送方式不变,采用就近学校配餐的形式,博乐市第五小学食堂负责给博乐市第三小学配餐、博乐市第五中学食堂负责给博乐市第一小学配餐、博乐市第七中学(或博乐市第八中学)食堂负责给博乐市第二小学配餐,或采用订外卖的方式进行配餐。在配送过程中保证饭菜质量及份量,确保每一位学生能够吃饱、吃好。
关于博乐市第一小学、博乐市第二小学、博乐市第三小学的青得里镇辖区学生午餐配送问题,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及本校就餐人数提供适合的就餐地点,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安排管理学生就餐的具体事宜。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2021年4月20日
审核人:董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