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玉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回收废旧农药瓶相关制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博乐市农业农村局积极探索解决农药废弃物回收问题,采取各项措施,目前处理模式是“谁销售,谁回收”,在三个环节中进行监管。一是许可环节,博乐市辖区农资店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其中一项是需要与进货农药生产厂家签订农药废弃物回收协议,由生产厂家负责回收处置农药废弃物,否则申请材料不合格。二是销售环节,农药经营店负责从农户手中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并且做好登记,整理回收台账。并将包装物退回农药生产厂家。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每月对回收台账进行检查,根据销售数量核对回收情况,一旦发现不履行回收义务的情况,会给予相应处罚。三是使用环节,各村队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有宣传,农业技术员利用下乡宣传回收政策,引导农户自觉将用过的废弃物交回农资店。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项目资金支持,调动农民、农药店的积极性。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专业化服务组织、种植大户、农资店等开展回收再利用,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贴,二是对积极开展回收工作的农药店进行全市通报表扬,大力宣传回收政策。
联系人:韩咏香 联系电话:13899437772
博乐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