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蒙克委员:
您在博乐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双职工孩子上幼儿园接送难问题的提案”(第3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博乐市城市第一幼儿园、博乐市第二幼儿园反馈,冬季早晨幼儿入园时间为9:20--11:20,下午幼儿离园时间为18:50--19:10;夏季幼儿入园时间为9:20--10:10,下午幼儿离园时间为17:10--19:30。在此时间段内家长可以送孩子入园,接孩子离园。8点过后会有值班教师汇集未接园的幼儿统一在值班室等候家长,幼儿园已经尽最大能力替家长考虑。正因考虑到家长送孩子入园再去上班时间紧张的情况,幼儿园老师的上班时间均比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的上班时间相对较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早上上班时间为10点,与幼儿入园时间不存在冲突。
教师每日每时工作明确,早班教师早晨9:10上班,需要对活动室进行清洁工作,开窗通风,擦拭消毒,9:20二岗教师上班会对入园幼儿进行晨检,晨检合格幼儿方可入园,入园后教师带领幼儿进行体能锻炼。若过早9:20之前将幼儿送入园内,老师人员不够无暇顾及,会造成无人看管的现象,无法保证幼儿的安全,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故此过早将幼儿送入园内不合理。
关于“幼儿园放学后托管制度,学校设立专人或聘用专人对早送、晚接小孩进行管理,家长按小时支付一定的费用。”此方法存在不合理。因《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三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未出台相关文件、办法,因此市行政单位无权设置此收费项目。
鉴于乡镇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市区有一定距离,可以考虑孩子就近入园,便于家长接送,各个乡镇场均设置公办幼儿园,费用全免,可供选择。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刘佳英 联系电话:15866089285
2020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