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飞鹏委员:
您在博乐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进一步加强'黑车'的整治力度”(第1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疏堵结合、加强“平安交通”建设。打击非法营运一直是客管办的重点工作。结合博乐市客管办日常稽查工作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出重拳杜绝“黑车”非法营运,消除安全隐患。截至目前联合交警大队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车辆70余辆次,卡点定点检查200余次,扫街巡查70余次,排查社会车辆1000余辆,查扣非法营运嫌疑车辆104辆,处罚非法营运车辆69辆。尤其对非法营运车辆驾驶员进行主要社会关系询问,发现身份不明人员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消除安全隐患,从而净化我市城市客运交通行业。
二、目前城市建设力度大速度快,城区面积不断扩大、新建火车站,客管办正在协调组织开展听证会,广泛采纳意见建议,因地制宜,全面的对博乐市运力运量进行调查和分析,从而适当的增加新运力,引导“黑车”司机中符合条件的人员注册为出租汽车从业人员。
三、针对“黑车”非法营运的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执行,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取得城市客运经营许可证或者城市客运运输证,擅自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博乐市客管办将持续发力,勤检查、重处罚、久久为功,用“边部署、边推进、边督查”的方式,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以实干实绩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博乐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