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亚木代表:
您在博乐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出台政策解决老人养老的建议”(第5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博乐市现有公办、民办养老机构有8家,已登记的有7家,公办福利机构1家,公建民营1家,6家民办养老机构。遵循“政府扶持、政策引导、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博乐市7家养老机构已经与各类医疗机构签订了合同,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全市现有“五保”老人184人,其中:集中供养老人99人,分散供养85人。实现有意愿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老人入住综合福利院,实现集中供养率达到100%。集中供养标准:月/人520元、分散供养标准:月/人350元、城市三无老人:月/人660元。用于吃、穿及生活用品等。目前博乐市共有80岁以上老人1881人,每人每月补助50元;90岁以上老人173人,每人每月补助120元;100岁以上老人6人,每人每月补助200元。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一是在南城街道朝阳社区建设1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依托博冶老年养护中心现有资源,拓展居家养老服务。二是推行社区“养老驿站”试点工作,整合社区中闲置资源,重点为社区空巢老人、无自理和半自理老年人提供服务。以长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依托,拓展“养老驿站”试点推行工作,提升为老年人服务工作水平。三是申报博乐市智能化五保供养中心建设、博乐市乡镇老年文化阵建设、博乐市农村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博乐市医养结合师范园区建设等项目,以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明需求为出发点,运用多种形式,建立服务周到、安全保障的养老服务站,使辖区的老年人能够真正“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