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博乐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划城市停车位的建议”(第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满足广大市民出行需求,博乐市市委、市政府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及停车需求。目前针对我市城区范围小、道路狭窄的情况,总结了国内成功停车设施的配置标准、规模、布局、建设、管理等经验,采取了一些具体解决对策:一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深入研究,科学规划。对于新建设和改造的一些地块,一定要提前充分考虑停车问题,在组团地块周边配建公共停车位,在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及验收时,严格把关,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的配建停车场位。二是针对目前新开发的大型商业、商务办公、酒店娱乐以及商品住宅等建设项目,进行了硬性停车指标要求,须按1个停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自治区规划要求为0.8个停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配建标准进行审批。新建居住小区停车位指标已提高至1辆/户(自治区规划要求为0.8辆/户)。
今年,博乐市对城市主干道道路两侧充分合理使用空间,结合人行、车行安全规范要求,施划停车标线规范停车。在城市棚户区改造、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过程中改善沿街公共空间布局建设一批公共停车场所。2019年已对青得里大街人寿保险公司、第一中学(原嘉利市场)、前进路师范学校北侧、东方红大道两侧等停车困难区域实施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并通过市政府协调军分区在其周边顾里木图路、秀水街对外开放了停车场。
同时,在新建开发建设项目中,城市规划部门在规划方案审核中对停车位设置数量严把关、严要求,确保城市空间合理,从源头上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以上措施将极大改善并满足城市发展及广大市民出行停车需求。
感谢您关注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