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博乐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议加强对城乡接合部违法建设、违法占地、违法经营行为的管理。明确执法主体,落实责任(市、乡镇、社区之间明确责任)的建议”(第6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博乐市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博乐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博乐市违法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市政办发〔2018〕46号)文件精神,2018年4月开始对我市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和整治,全面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多发势头,着力构建依法有序的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通过集中清理整治,实现依法用地,节约集约切实保护耕地,确保全市规划区建设依法有序进行。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