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出台博州供热管理办法及管理条件(细则)法规文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博乐市自2007年将城市供热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完善供热保障体系和供热管理协调机制,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发展集中供热,逐步淘汰分散锅炉供热,不断改善了我市供用热环境。虽然供需矛盾解决了但供热管理当中的矛盾在升级,为解决我市在供热规划、设施建设、供热服务、收费管理等方面的诸多问题,2008年博乐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博乐市供热管理办法》。
随着集中供热面积的不断增大,旧的制度已跟不上时代的需要,新的供热服务矛盾也急需制定新的供热管理办法,为解决该问题和矛盾,目前我市正在结合实际情况草拟新的《博乐市城镇供热管理条例》,同时,参考其他周边城市已实施的供热管理条例或办法,制定出较完善的符合博乐市实际的供热管理规章,规范我市城镇供热管理,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维护和保障供热企业和用热户的合法权益。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