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山·哈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博温公路安全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青得里一村和夏吾尔台五村交叉口属于处在S304线上,管理权限在博乐公路管理局,全线限速70公里/小时,沿线附属设施设立情况符合公路建设技术标准。根据省道建设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允许设立减速带设施。
鉴于S304线博乐市青得里乡至小营盘镇路段沿线穿过的村庄较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博乐市在沿线路段安装了区间测速和各类安全警示标牌,设置了限速限时9分钟电子眼抓拍设施,您所反映的路段就在限速限时区间里。同时,博乐市还加大了该路段交警巡查管控力度,加强对沿线居民的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与历年同期相比较,事故起数明显下降。
感谢您对博乐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