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力坤·阿布力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青得里乡阿里翁拜新村打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4年博乐市投入资金10余万元对阿里翁拜新村渠首进行了维修改造,维修后已可基本满足该村的用水需要。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在保证责任田用水的前提下,及时做好水资源的调度、监测,避免因井、河水不足造成农作物干旱,满足阿里翁拜新村用水需要。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按照“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和减少农业用水,增加工业和城镇用水,保证生态用水的总体要求,结合《自治州实施井电双控取用地下水管理办法(试行)》,博乐市将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和更新机电井。对于切实需要打井的村队,可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博乐市水利部门将到实地进行勘查,按照“打一封二”的原则,按照程序逐级上报审批。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