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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对自治州十一届政协四次会议第15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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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庆、刘玉玲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博乐市文化北路学校放学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及时更新完善学校门前及周边警告标志、限速标志、慢行标志、让行标志等交通标志和人行横道线

学校门前的交通安全问题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及保护学生的出行安全是博乐市交通管理义不容辞的职责。为确保学校门前学生的出行安全,2009年以来,博乐市投入100余万元设置了“电子警察”,在上学放学期间在校园附近对机动车辆限速20公里/小时,为确保平峰期的道路畅通,又增设了电子显示屏及时提醒驾驶员按显示屏的车速行驶。学校门前的警告标志(前方学校、减速慢行)限速标志(LED显示屏)让行标志(斑马线)除南城高级中学和市九中(这两个学校未设置的原因是门前车辆通行率低,学校封闭式管理)没有设置外,其他学校均已设置。

二、在放学时段实行交通管制,只允许公交车通行,并设安全防护栏

目前,我市城区大部分学校(除一小、锦绣小学和五师小学)大门设置在主干道上,车流量大,一旦管制,就会造成大规模交通拥堵,影响全市交通顺畅通行。对于非重要通道,目前已经实行了交通管制,同时为方便学生上下学,对于交通管制的区域允许公交车通行。学校门前公交站台的安全防护栏正在安装中,目前市二中已安装完毕,其他区域正在按计划逐步完成安装。

三、注重平安校园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加强各学校德育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从小培养学生养成遵守交通规则为道德标准重要内容的思想,每学期通过定期召开主题班会、聘请交警部门人员专题讲座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衷心感谢你们对博乐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你们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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