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镇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与规范装饰、装修行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博乐市现登记装饰装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43户,其中企业27户、个体工商户16户,9户企业因未年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公示。对室内装饰行业中实力较强、信用良好、正常经营的企业与进入“黑名单”的未年报经营异常企业区别开来,通过企业信用公示网(http//:www.qygs.xjaic.gov.cn或百度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向社会公示,消费者可以通过查询装饰装修企业或个体户的信用程度来自主选择;并对未办理营业执照进行装饰装修的,按《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处理。
感谢您对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承 办 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0909—766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