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赟、阿不来提·胡达拜尔地、刘玉玲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学校保安及保安人员服务费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学校保安配备数量不足、幼儿园和民办学校保安力量薄弱的问题
我市在《关于印发〈博乐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内保专业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市党办发﹝2015﹞3号)里明确规定“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应按照不少于4名的标准配备校园保安;在校生人数1000人以上的中小学,每超出250人增加1名保安,寄宿制学校在配备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名保安;人数300人以上的幼儿园,每超出75人增加1名保安”。今年博乐市又配齐、配强学校专职保安,截至目前,博乐市各学校共配备专职保安101名,全市所有学校均达到专职保安配备规定。
二、关于保安工资待遇低、流动性强的问题
今年,博乐市投入50余万元,为101名教育系统专职保安增加薪资,保安人员平均工资从2014年1991.57元提高到2448.62元。博乐市教育系统对学校保安人员采取灵活的进入和退出机制,保证人员退出后的及时补充和工作衔接。同时,加强管理,学校保安员的管理与绩效挂钩,用于奖励表现突出的保安员。
三、关于幼儿在园期间的安全隐患问题
完善学校内部安全、后勤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各类安全教育,针对各类突发性事件,定期开展防震疏散、消防演练等活动,提升市、校两个层面的综合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博乐市投入10名警力,在全市5个学校均设立了护学岗,进一步保障了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衷心感谢你们对博乐市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你们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