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汗·哈斯乔路
(A类)
巴音孟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乡镇出售廉租房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小营盘镇始终坚守解决低收入家庭、低保户、特困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难题,低租金减轻生活负担,保障群众基本居住权,筑牢民生保障底线,提升基层群众的幸福感与归属感。
一是加大对廉租房的摸排,分类建立管理台账资料。根据排查情况对私下转卖、转租廉租房的住户、房主进行释法宣传,点对点做政策解释,根据合同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约定处置。对于需要进行修缮维护的廉租房,及时与相关部门对接,积极争取相关资金。
二是对于合同期限不符合现行“廉租房租赁期限不能超过5年”规定的情况,积极与住户沟通协商,重新签订或变更合同条款。对于拒不配合的住户,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确保合同合法性与规范性。在新签订的廉租房租赁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制定转租等违约行为的违约责任,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租赁廉租房进行走访调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约行为。
三是加强监管,定期对廉租房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每半年开展一次联合检查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设立举报电话、邮箱和信箱,鼓励对廉租房违规转租等行为进行举报,严格按照《博乐市公租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博市政办规〔2021〕1号)文件精神,规范执行审核程序和办理手续,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做到动态管理。
再次感谢您对博乐市乡镇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万新强 联系电话:19190944413
2025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