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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对博乐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5年12月23日

来源:博乐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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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江洁

(A类)

李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安装商用及自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问题的关注和深入思考,您提出的建议对提升我市公共充电桩建设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博乐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现状

(一)基本情况

一是充电网络不断完善。近年来,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取得了一定成效,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速明显加快,截至2024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过3000辆(年度增长158%)。为保障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我市坚持基础设施建设先行,加大政府投入及引进社会资本投资力度,积极推进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累计建成投运新能源汽车公共快充桩180余个(充电端口360余个),点位涉及大型商业中心、公共停车场、加油(气)站、公交场站、街道社区、景区及重要交通枢纽等多个区域;居民小区安装慢充桩680余个,构建了“快慢互充”的全场景服务体系,形成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发展的良好格局,为广大新能源汽车用户提供了便捷的充电补能服务。

二是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供电部门持续完善充电服务网络布局,截至目前,已完成65处快充充电站配电工程;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通过“网上国网”APP线上平台,实现充电桩报装、高压增容等多项高频业务“一证通办”,2024年累计受理线上充电桩办电业务600余件,线上业务占比达90%以上,用户平均办理时长压缩至15分钟;与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数据互通机制,实现申报材料在线核验,提高办理实效性;同时,建成充电桩站点支持扫码付费等便捷支付方式,还可通过“网上国网”及地图类APP、“智慧博乐”小程序上查看充电桩分布位置、费用等信息。

(二)存在问题

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目前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现有充电桩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仍需持续推进;二是充电桩布局不合理,部分中心区域充电桩过于集中,偏远地区和老旧小区周边充电桩数量较少;三是早期建设的充电设备老化、故障率高、维护不及时,导致部分充电桩无法正常使用;四是统一的充电运营管理平台尚未建立,不同运营商之间的充电桩信息未能有效整合,用户查找充电桩不便;五是新能源汽车用户个人报装需求与国家政策规定的需在拥有固定产权车位或长期租赁车位(一年以上使用权)报装私人充电桩的要求不符合。

二、建议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基础调研,切实摸清底数。由博乐市发改部门牵头,住建、供电等部门联合深入街道、社区和公共充电场站开展走访调研,实地查看公共场所、小区及周边等区域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使用情况;通过人大代表见面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全面梳理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居民报装充电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卡口,共同谋划此项提案建设。

(二)召开专题会议,集中会商研讨。4月23日组织市商工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供电服务中心及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召开专题推进会,就博乐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规范标准、群众需求、问题建议等内容开展研讨,梳理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问题,结合群众实际需求,分析商议解决路径。

(三)建立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成立由市发改委、商工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供电服务中心及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具体负责人共同组成的专项工作小组,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共同协调解决各项问题,推进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三、相关建议的答复

为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加快构建“布局合理、智能高效、使用便捷”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市发改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强规划引领,优化设施布局

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规划引领,由市住建局结合我市总体规划和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编制《博乐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发展“十五五”规划》,统筹规划我市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总体目标、布局原则和重点区域。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居民小区停车场(位)、公共停车区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建立与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相匹配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根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需求特点,科学布局快充站和慢充桩,提高充电设施的覆盖率和均衡性。

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进一步扩大新建公共建筑、公共停车场配建车位充电设施安装比例,编制印发《博乐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将充电设施布局纳入城乡生活圈配置标准,确保充电设施与城市建设同步推进。后期将加强住建、交通、供电等部门联动,确保充电设施与停车场等配套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二)强力推动建设,提升保障能力

一是政府持续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2025年,由市住建部门负责实施博乐市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标段),将新建充电点位35处,包含政府机关、街道、社区、小区及沿街公共停车场,建设快充型充电桩135个,包含270个快充型端口,积极提升城区主要干道和重要场所覆盖率,进一步扩大我市新能源公共充电网络范围,稳步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二是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建设,提高企业建设和运营充电桩的积极性。2025年,有5家企业投建新能源汽车超、快充型充电桩约100个,继续在城市交通枢纽、高速公路服务区、大型商业中心、赛湖景区等车流量大、充电需求集中的区域布局建设公共充电站,满足新能源汽车用户补能需求。

(三)加强运营管理,确保发挥功效

形成政府主管部门、建设运营企业和新能源汽车用户等多方加强管理充电基础设施的合力。一是博乐市质监局加强对充电桩设备质量的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标准,确保新建充电基础设施质量可靠。二是压实运营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充电桩设备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运营企业的维护主体责任,定期对充电桩进行巡检、维护和保养,及时修复故障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的充电体验。三是鼓励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创新技术与管理措施,维护良好充电秩序,运营商可通过市场化措施避免燃油车挤占充电车位、新能源汽车充电完成后长时间占用充电资源等情况。四是加强宣传与引导,帮助群众树立按位停车的良好习惯,优化新能源汽车用户使用环境。

(四)强化政策保障,满足群众需求

为解决群众关注的报装私人充电桩的难题,市发改委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公共建筑、公共停车场及居住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对有固定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配建公共充电车位”的有关政策要求,统筹全市推进小区配建公共充电停车位及加快建设公共充电站(桩)有关工作,积极协调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问题。市住建局加大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加强对小区物业的指导和监督,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对充电桩建设的支持力度,引导业主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通过业主委员会科学划定公用停车位安装充电桩的区域;各街道办事处积极发挥基层社区、业主委员会等协调作用,共同做好居住区充电桩相关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市供电服务中心将进一步简化报装流程,提供一站式报装服务,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充电桩报装服务。

(五)推动信息联通,提升服务水平

目前,博乐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主要使用由博乐市阳光城投公司委托第三方开发的鲸率充电小程序为广大新能源汽车用户提供充电服务,该程序具备了就近找桩、空桩查找、价格公示等方面的基本服务功能,为全市新能源汽车用户提供了较为便捷的充电服务。下步,我市将推动各运营企业形成全市充电一张网,对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实施统一管理,由供电部门负责推进新建充电桩接入线上“云平台”功能,实现设备状态实时监测、负荷智能调控及故障远程诊断,有效缩短用户平均找桩时间,为广大新能源汽车用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充电补能服务。

(六)加强宣传引导,争取各方支持

充分发挥街道、社区项目实施主体作用,通过小区公告栏、业主微信群、公众号等多种媒体渠道,加强对公共充电桩建设和使用的宣传,提高市民对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充电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郭欢   电话:0909-2277290

2025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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