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李新鹏
(A类)
孙传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一规范市内停车场收费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盘活国有资产相关要求,遵循《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结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本市发展规划,博乐市制定了停车场规范化管理与服务优化工作实施方案,致力于全面推进停车场的规范化管理与服务升级。
㈠建设方面。市政府对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已累计投资新建及改建公共停车场54处,如开屏湖北侧停车场、第一中学南侧停车场、滨河公园北侧停车场、火车站北侧停车场等,共提供8307个停车位,充分彰显了政府在城市规划中对停车场建设的重视与决心。
㈡运营管理方面。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博乐市润景环境卫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特许经营模式承包,按照市委、市政府盘活资产要求实施收费管理政策。目前,对26个停车场共3173个停车位进行收费管理。涉及建议中“市民休闲公园停车场”有21处、1154个车位,其中仅对人民公园五一水库停车场、滨河公园北京路停车场、滨河公园精河路停车场、风帆广场停车场、牧歌广场停车场、大庆路新二中停车场、开屏湖州直机关停车场、开屏湖南侧绿城诚园停车场、温泉路加气站停车场、温泉路(山水雅居)停车场等10处停车场进行收费管理,收费标准为:一小时内免费,超过一小时2元/小时,一天24小时内最高收费10元。这些收费均严格遵循合理且透明的原则,在保障停车场正常运营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市民的停车需求。
㈢资金管理方面。实行停车场所收费用收支两条线制度。所收取的停车费用专项用于停车场的维护、保洁、扫雪等工作,确保停车场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环境整洁卫生,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停车环境。
㈣停车费减免与优惠措施方面。残疾人免费政策:市政府在所有政府投资的收费公共停车场均对残疾人实行免费开放政策,充分体现了对特殊群体的关怀与尊重,积极践行了条例中保障特殊群体停车权益的精神。
特定区域优惠:针对学校、商圈、住宅小区周边停车场,实施月度收费减免措施,有效缓解了周边居民及访客的停车压力,促进了停车资源的合理利用,与条例中调节停车车位供需关系、规范停车秩序的目标相契合。
特定时段免费:在美食街等特定区域,设定中午及晚上高峰时段为免费停车时段,鼓励市民错峰出行,缓解停车难问题,体现了条例中引导绿色出行的理念,有助于改善道路交通环境。
节假日免费停车:节假日期间,政府投资建设的各类停车场均面向公众免费开放,彰显了城市管理的人性化温度。
二、采取的措施
㈠持续强化服务与管理。以基础维护为核心,每日安排专人分时段巡查,重点检查道闸升降、照明灯具、排水沟等设施,发现故障立即报修;每日开展早晚两次清扫和冲洗地面;冬季积极除雪,确保地面整洁安全;定期对车位标线、监控摄像头及消防器材进行维护;针对重点停车场现场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及时处理占道或违规停车情况,夜间安排安保人员轮班值守。
㈡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停车收费主要用于停车场的日常维护、保洁及扫雪等工作的支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㈠持续优化收费管理与资金使用
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根据停车场的使用率、周边交通状况以及市民的反馈意见,适时调整收费标准,在最大限度减轻市民负担的同时确保正常运营。
加强资金监管:进一步完善停车费用的收支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审计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㈡深化智能化建设与应用
拓展智慧停车服务平台功能:在现有车位查询、预约停车、在线缴费等功能的基础上,增加停车场周边交通信息推送、停车诱导等功能,为市民提供更加全面、便捷的停车服务。
推广智能停车设备:加大智能停车诱导屏、车位指示灯等设备的安装力度,提高停车场的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市民的停车体验。
㈢强化停车资源整合与共享
推动错时停车: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综合体等停车场在非工作时间向社会开放,实现停车资源的错时共享,提高停车场的利用率。
加强与周边城市的合作:与周边城市建立停车资源共享机制,共同应对节假日、大型活动等特殊时期的停车难题。
㈣加强宣传引导与公众参与
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如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智慧停车的理念和政策,提高市民对智慧停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在以后的工作中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叶尔登 电话:0909-2280276
2025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