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陈赤男
(A类)
朱丽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博乐市高级中学北门对面停车场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现状
博乐市3号行政楼停车场西侧区域为博乐市民广场,其服务范围为全市市民群众,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无法变更为高级中学教师专用停车场。
二、采取的措施
2025年3月27日,我们与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进行三方协调,对市直机关2、3、4、5号行政楼中间广场及市直机关周边进行实地勘察,发现在上述区域不符合增设停车场条件。对此,我们与博乐市高级中学沟通协调,达成如下一致:一是博乐市高级中学教师可在市直机关2、3、4、5号行政楼停车场停车;二是家长在接送学生期间可在前程路道路两侧临时停车;三是社会办事人员均可使用博乐市高级中学周围现有停车资源。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持续共享市直机关行政楼周围停车场,并盘活闲置资源,探索最优停车方案,为教师开辟专属停车位;二是倡导绿色出行与错峰管理,鼓励教师以及市直机关干部职工绿色出行,提升社会办事人员停车效率。
联系人:张映德 座机:0909-2286302
2025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