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朱江平
(A类)
刘东林、金景芳、李斌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车文明驾驶行为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博乐市现有出租车761辆(巡游车718辆、网约车43辆),有从业人员近千人,为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多年来行业管理部门坚持每月组织全市出租车驾从人员以行业法规、交通法规、文明优质服务等为主要内容进行集中学习,年组织学习12场次、年参与学习12000余人次,定期邀请交警部门进行以案释法教育,提高驾从人员守法意识,采取通报曝光和服务质量信用考核的方式,督促从业人员文明运营、文明驾驶。但行业中依然存在不按规定使用车辆信号灯、随意变道抢客等现象,一定程度地影响了我市文明城市形象。为进一步规范出租车驾驶人员运营行为,降低安全隐患和交通事故风险,保证市民出行安全,维护城市文明形象,结合你们的建议,我们将着力开展以下工作:
一、狠抓学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坚持每月1次出租车从业人员进行全覆盖式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学习,邀请交警部门以实际案例和违章案例为教材,组织行业驾从人员及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在全行业树立安全行车的主观思想,杜绝运营中视频(语音)聊天、刷抖音、接打电话等,规范使用车载对讲设施,杜绝闲聊;对未按时参加学习的从业人员按规定予以停车补学,全面提升个人素养和文明意识。
二、采取多种举措,加强行业监管。与交警部门联合建立信息共享群,由交警部门将日常查处的“出租车”中存在交通违法车辆推送至行业管理部门,交通部门根据推送不定期组织违章违法人员进行学习教育;督促运营企业定期调取企业车辆的车载音视频,收集行车过程中抽烟、打电话、玩手机、打瞌睡等严重影响驾驶安全行为的相关线索,建立违规行为记录档案,扣除其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相应分值并不予参加年度优秀驾驶员评选等,情节严重的,按照规定取消其从业资格;加快个体车辆车载视频安装修复事宜进程,监管车辆行驶路线,记录运营数据,记录服务过程和驾驶行为,监督行车轨迹。
三、建立表彰机制,鼓励文明行为。继续发挥出租汽车行业
“红黑榜”作用,以定时通报的方式提高驾从人员文明服务和互相监督、互相鞭策的意识。督促企业建立服务质量与安全绩效的考核体系,将乘客评价、投诉率、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记录等纳入考核,对文明驾驶、服务优质的出租车驾驶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行为恶劣、多次违规、屡教不改的驾从人员,按行业法规予以处理直至取消经营资格。
四、加强车辆管护,确保安全行驶。督促运营企业及个体车辆驾驶员,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常态化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检查,以车辆车载视频、GPS定位系统、一键报警装置及车辆轮胎、保险杠、灭火器、刹车灯、转向灯等设施为检查要件,建立检查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督促整改;利用出租车微信群加大安全宣传频次,督促规范做好出车前、收车后的车辆技术状况检查,确保车况良好,杜绝带病运营。
五、畅通投诉渠道,高效处理投诉。在出租车体公布投诉电话,建立投诉处理与自查机制,督促企业设立专门部门处理乘客投诉,主动自查自纠驾驶员违规行为,及时整改并向管理部门报告;在车内显著位置公示驾驶员信息、监督投诉电话等,简化流程,明确处理时限,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并据此对驾驶员和企业进行处理和信用扣分。
规范出租车文明驾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法规约束、科技支撑、企业主责、交警协助、主体自觉、乘客监督等多维度的协同共治,只有各方形成合力,才能持续提升出租车行业的文明水平和安全水平,为市民提供更优质、更安心的出行服务。今后,博乐市交通运输局将加大力度持续开展行业素质教育和安全教育,积极与交警部门协作,针对服务弱项短板问题,积极摸索和建立符合实际、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和奖惩机制,努力构建更加安全、文明、便捷的流动窗口。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巴特 电话:0909-2315444
2025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