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朱江平
(A类)
吾日古丽·唐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达勒特镇城乡客运不同线路里程收费标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现状
博乐市至达勒特镇客运线路由博乐运民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共计3辆车运营,均采取电话预约服务上门接送乘客。经实测,博乐市至呼热布呼村的距离为16公里,至喇嘛敖博村为18公里。
二、采取措施及成效
根据博州发改委《关于执行博州境内公路汽车客运票价的通知》(博州发改价〔2012〕35号)文件规定,博乐运民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乘用车票价表标准公式:每车公式=里程(营运线路公路里程+市区平均里程公里)×运价率+通行费+(燃油附加费×4)。车型达到中级以上,运价率按1.6计算,按此公式计算:呼热布呼村票价=(运营线路里程16+接送平均里程10)×运价率1.6+通行费0+(燃油附加费0.6×4)/4=11元;喇嘛敖博村票价=(运营线路里程18+接送平均里程10)×运价率1.6+通行费0+(燃油附加费0.6×4)/4=11.8元。(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汽车运价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票价超过10元,尾数不足1元的四舍五入计算。)综上,博乐市至呼热布呼村票价为11元、博乐市至喇嘛敖博村票价为12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博乐市至达镇片区运营企业博乐运民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对达勒特镇内所有村队进行实地走访,切实落实好每个村的实际里程重新规范客运票价并进行公示。今后将在运营中严格落实收费标准,持续改进服务质量,确保服务质量与价格水平的合理匹配,切实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唐保尔 电话:0909-2277039
2025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