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梁承林
(B类)
库尔班·木力米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督促办理不动产证的提案(华泰明珠住宅楼)”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华泰明珠小区基本情况
华泰明珠小区位于北京路秀水街路口西北角,该小区由博州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建成,该小区共有23层,142户,目前入住率为60%。
二、华泰明珠小区前期未能办理不动产原因
该小区建成后在未缴纳土地出让金、消防竣工验收资料不齐全、相关税费未缴纳等情况的前提条件下进行出售,致使入住的80余户居民无法办理不动产证。
三、采取的措施
自收到您提出的提案后,一是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中心先后多次以电话,实地走访等形式,督促该房地产企业完成缴纳土地出让金。二是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中心先后三次与住建、消防等部门沟通对接,协调办理项目消防竣工验收手续。三是针对相关税费缴纳问题,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协调会议,共同解决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因该小区涉及部分拆迁安置户,待拨付部分资金后,即可办理该企业的不动产证。目前,该房地产公司正在与博乐市征收办和博乐市税务局对接,就共同解决相关税费问题进一步协商中。
四、下一步计划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24年修订)》、《不动产产登记规程》,在办理不动产证书前需完成相关税费缴纳手续,博乐市自然资源局将定期与博乐市税务局、征收办、房地产开发公司对接,督促开发商尽快缴纳相关税费,同时提供办证资料办理不动产证,并及时为群众办理不动产证书。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杨超境 联系电话:0909-2281249
2025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