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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对博乐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6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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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付强

(A类)

马建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合作社健康发展,加快乡村振兴步伐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博乐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

截至目前,全市登记注册合作社641个,僵尸类70个,已注销216个。正常运行355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家,区级示范社18家,州市级示范社334家。主要分布在种植、养殖、销售和农机服务等领域,其中:种植类148个,养殖类169个,果蔬种植8个,农机服务类21个、刺绣或加工3个,其他6个。农民合作社在全市共流转土地面积5.03万亩。有国家示范社3家,区级示范社18家,覆盖全市100%的行政村,涉及种养殖、加工、农机、植保、林果等多领域,有效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主导产业发展,培养了一大批新型职业农民,推动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在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博乐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取得的成效

(一)引导培育一批“新生社”。坚持把培育和壮大农民合作社作为发展现代农业、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的有力抓手,紧紧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引导农民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兴办农民合作社。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注册农民合作社641家,正常运转的355家,其中:种植类148家占比41.7%;养殖类169家占比47.6%;农机21家占比0.59%、果蔬类8家占比0.23%;刺绣及手工类3家占比0.08%、其他6家占比0.17%。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家,自治区级示范社18家,联合社3家。全市合作社成员总数1775人,带动农户10650户。

(二)扩面提升一批“联合社”。自2023年博乐市、精被确定为自治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积极推行融合发展模式,积极探索路径方法。鼓励农民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多元产业融合模式,多措并举提质增效,多点开花实现增收,全面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全市有78家合作社提供产加销一体化服务,5家合作社创办加工实体,12家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2家合作社进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3家。

(三)排查清理一批“僵尸社”。将开展“僵尸社”专项清理工作作为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坚持依法清理、分类处置,对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涉嫌以农民合作社名义骗取套取国家财政奖补和项目扶持资金、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等的“僵尸社”进行清理整顿。截至目前,清理摸排出“僵尸社”70家,清理30家(其中:已注销16家,待注销8家,指导运行6家)。

(四)聚力赋能一批“服务社”。依托“耕耘者”振兴计划、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等项目,采取“线上+线下”“课堂+观摩”“理论+实践”等培训模式,近3年累计培训120余人(次),提升了一批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的经营管理和服务带动能力。组织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建立起一支涵盖全市各级农经系统干部和乡村本土人才 名辅导员队伍,全部纳入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录库。支持辅导员通过“线下+线上”方式,指导合作社完善章程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拓宽营销渠道等。

(五)宣传推广一批“典型社”。创新联农带农机制,采取“订单式”“托管式”“务工式”3种方式,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社+农户”等联结带动小农户模式。充分挖掘和宣传典型,总结推广其规范运行、创新发展的生动实践和经验做法,先后推介1家农民合作社参选自治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

(六)项目推动、有效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2024年通过财政扶持项目扶持服务组织(17家农民合作社)完成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面积5万亩,其中粮食作物23500万亩(小麦、玉米),棉花26500万亩,实现农业全环节(耕种防收)作业204000万亩次,服务小农户数306户(有托管合同的)。如:博乐市苗友农业机械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合作社+订单企业+制种基地+农户”的模式流转土地9000余亩,合作社与黑龙江中邦优先责任公司签订了4500亩的玉米制种订单,订单涉及小农户140余户,合作社不仅通过玉米制种订单惠及周边农户,还整合了周边村队的大型农机具(无人机3架、播种机等5台),可满足2万亩的农机作业需求。合作社集中整合农机资源采取农业生产农机作业全程托管模式,包含犁地、平地、耙地、打药、播种、中耕、封土、无人机飞防、采收、运输、残膜回收等。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降低了农户生产成本。

三、下一步计划

(一)全面梳理各类农民合作社。对全市农民合作社进行分类梳理,研究目前各类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开展调研,重点围绕规范化运作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利益分配机制等重点难点问题,为农民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提供针对性指导。

(二)发挥财政的资本撬动和风险补偿作用。有选择性地通过财政贴息、担保基金、产业基金等形式,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乡村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财政风险分担力度,维护乡村振兴良好的信用环境,对有示范效应的农民合作社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奖励补贴等扶持政策。加强政策引导,发挥各地方政府的政策能动性,通过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变革。

(三)加快农民合作社产业融合发展。引导农民合作社向土地合作、资本合作、资金互助、品牌共享风险共担方面发展,积极推动单个的农户转化为家庭农场,家庭农场进入合作社,合作社组建联合社、产业联合体的发展,促进经营模式由单一种植向种养结合、机农一体化方向发展,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的良好态势。加大培训力度,建立中长期培养规划,利用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将农民合作社培训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系统,大力培养一批懂技术、懂管理、善经营、爱农业的高素质带头人,从项目扶持、社会保障等方面吸引大中专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才在农村创业,成为农民合作社的主力军。

再次感谢您对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马秀荣   电话:2277330

2025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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