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付强
(A类)
斯得克·买买提、代吾来提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沉淀池管理、使用及安全防护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博乐市农业农村局2019-2024年累计实施高标准建设任务52.39万亩(其中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40.29万亩、改造提升9.11万亩、示范区3万亩),累计投资77050.5万元。共实施32个项目,195个标段,建设沉淀池61个,按照要求全部安装围栏等防护措施。
二、开展情况
一是我局在沉淀池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2021〕2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验收管护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在高标准农田蓄水池、沉淀池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周围设置不低于1.2米的防护围栏(参照GB50325-2019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二是严抓工程质量。切实发挥工程监理单位的作用,安排专人全程跟踪项目,即检查项目实施情况,也监督监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通知监理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是在全市沉淀池项目设计、施工阶段,结合实际加装了救生圈,极大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三、下一步计划
根据委员建议,下一步,我们还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升沉淀池的安全性能。一是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验收管护实施办法》通知中“地(州、市)建制度、县(市、区)负全责、乡(镇)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配合自治州尽快制定博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相关制度,切实履行本级管护主责,督促乡村抓好落实。二是加强与项目所在村队、设计院、施工单位沟通,在沉淀池增设扶手、横杆等设备,尽量避免沉淀池不发生溺亡事故。三是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意见》中“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将项目移交项目所在乡镇(场),签订资产移交手续及沉淀池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市农业农村局履行管护监督、指导职责,在7至8月暑假期间联合应急管理、水利、消防及乡镇、村队对全市沉淀池进行巡查。四是指导乡镇(场)及项目所在村队制定应急预案,指导和督促村队定期在沉淀池使用期间开展巡查及维护,利用村民大会、村队广播、乡镇集市开展安全教育,在寒暑假期组织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联系人:段永只 电话:2277087
2025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