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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年03月10日
来源:博乐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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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2月28日前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博乐市税务局
2021年3月8日
(审核领导:何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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