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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

博乐市税务局:税收优惠政策提振住宿业纳税人信心

日期:2020年10月27日

来源:博乐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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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部门的辅导下,我们成功享受了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免征税额近32万元,预计全年可以减免64万元,减税降费的‘真金白银’真正切切地落入了我们企业的钱袋子。”谈及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利好,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宾馆有限责任公司的会计张宣深有感悟。

今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业中小微企业,在免征3个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础上,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继续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总局博乐市税务局第一时间将这个好消息通知给每一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就是政策受益的企业之一。

据了解,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宾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博乐市酒店住宿业龙头企业,承接了州内大部分住宿和商务接待服务。受今年大环境影响,食客、住客等客流量较往年都下滑不少,营业额下降伴随着经营成本增加,使企业发展遭遇瓶颈,此时,税务部门及时与企业“一对一”“点对点”进行了政策讲解和申报辅导,帮助企业足额享受到了免征政策。

在博乐市,众多符合条件的酒店住宿业纳税人都陆续收到了减税降费的红利。同样的税收优惠政策也惠及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艾比湖大酒店有限公司,根据最新的政策,他们前期缴纳的房产税税款可如数退还至公司账户。

办税员常珉在博乐市办税服务厅办理完退税事宜后,欣喜之情溢于言表。他表示:“我们接到了税务部门的电话,告知我们前期申报的4-8月从租房产税可以退税,我第一时间就过来办理了,这次可以退还税款5700多元,这样一来,公司今年仅在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上就预计可以免征26万多元税款,让我们企业经营发展有了更多的信心和底气。”

“后期,博乐市税务局也将继续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博乐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何明欢表示。

审核人:何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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