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促进商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7年6月21日,委托各地、州、市工商局负责组织实施,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配合实施抽样工作。
一、抽查品种
全州销售的男女鞋、童鞋、文胸、内衣、LED眼灯、台灯等商品。
二、抽查范围
全州从事男女鞋、童鞋、文胸、内衣、LED眼灯、台灯等商品销售的批发经营场所(集贸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或专营专柜店)、个体经营商店。
三、抽样单位
自治州工商局组织各县(市)局实施,承检机构配合。
四、承检单位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五、结果反馈
由于此次抽检为全疆统一分批抽检,并由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承检,此次共抽3大类,6个品种,36个批准。结果要等全疆抽检完公布。
2017年自治州工商局流通领域商品抽样分配表
序号 |
抽检商品 |
博乐市局 |
精河县局 |
温泉县局 |
阿拉山口市局 |
小计 |
1 |
男女鞋、童鞋 |
10 |
3 |
1 |
1 |
15 |
2 |
文胸、内衣 |
10 |
3 |
1 |
1 |
15 |
3 |
LED护眼灯、台灯 |
10 |
3 |
1 |
1 |
15 |
总计 |
|
30 |
9 |
3 |
3 |
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