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自治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公示制度,保障社会知情权,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有效制止各种涉企乱收费,激发企业活力,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新财非税〔2017〕1号)精神,现公布《2017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见附件1),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财政部门、发展和改革委要向社会公布本地实施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及时更新内容。
二、各执收部门应向社会公布本单位的涉企收费项目目录,包括收费明细项目、收费政策内容、收费标准等。
三、目录清单之外的,企业可拒绝缴纳,并可向自治州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举报和投诉。
如执行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发生变化,自治州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将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黄凤莲 0909-2314896
附:2017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
性基金目录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