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加强文物安全检查督察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加大文物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加强属地管理原则,层层建立责任制,逐级落实文物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提升安全管理,有效遏制各类文物安全案件和事故发生,营造良好安全环境。博乐市加强初春文物安全巡查工作。
为了切实保护博乐市野外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博乐市文旅于3月1日-20日对苏更阿木、苏里科克古墓群等5处自治区级、4处县级、未定级6处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进行文物巡查,排查文物安全隐患。此次巡查在岗吉格山干吉格墓群周边发现新的古墓群12处,将在夏季请专家进行再次核定,确定后将补充博乐市不可移动文物库,为日后研究本地区民族发展提供数据支持。同时与野外文物看护员再次确定负责范围、工作职责,并强调初春要加强对野外文物巡查力度,检查文物本体、文物保护标志牌、围栏等文物保护设备的保存状况,特别是对出现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和车辆加强管控,防止发生文物被盗违法行为,将危险系数降到最低。
审核人:孙宏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