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强化责任到人和末端守护,着力解决文物安全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博乐市文旅局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的决定》文件要求,明确文物安全责任,提升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接受社会监督。确定和公告公示博乐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临时文物库房和达勒特古城遗址文物考古发掘工地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和安全管理责任人。

博乐市文旅局7月初开始筹划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事宜,将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责任人、野外看护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部分条文等内容纳入告示牌。请设计公司设计展板,市场询价,制作不锈钢告示牌,落实工程资金、施工单位,安排野外看护员配合埋设。

2021年9月10号-18日埋设16块不锈钢文物保护告示栏,3处文物保护告示牌。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临时文物库房和达勒特古城遗址文物考古发掘工地文物的安全直接责任人和安全管理责任人进行公告公示。
审核人:地倩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