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初根据上级文旅部门关于开展小型营业性演出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对辖区内部分Livehouse(现场音乐厅)、酒吧、餐厅等涉及小型营业性演出的场所组织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一、统一部署,联动排查
本次行动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原则,旨在规范小型营业性演出市场秩序,净化经营环境。三部门形成合力,对相关场所进行了针对性检查。
二、多措并举,突出重点
联合检查组重点围绕演出资质合规性、经营主体合法性、食品安全、明码标价、未成年人保护、安全警示及违法犯罪活动预防等方面开展了检查。
1.文旅部门:共排查各类场所18家,发现7家酒吧存在未经审批举办营业性演出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立即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要求4名个体演员完成备案,同时进行了法规宣讲。
2.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检查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持证及公示情况、经营范围、是否向未成年人售酒、明码标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等,发现3类问题,均要求限期整改。
3.公安部门:重点检查了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设置及身份核验、禁毒禁赌等警示标志悬挂以及场所内部自查和违法犯罪活动报告制度建立情况。

三、常抓不懈,构建长效
下一步,博乐市将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各部门监管责任,确保协作顺畅、措施落地。加强日常巡查与联合执法,特别是在夜间、周末等重点时段,保持监管压力,推动监管常态化、制度化。依法严厉查处无证演出、违规内容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加强法规宣传,提升经营者守法意识,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推动形成社会共治良好局面。
本次联合排查整治行动有效增强了博乐市相关经营主体的依法经营意识,为规范小型营业性演出市场奠定了坚实基础。
审核人:刘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