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至14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第五核查组周韶华组长一行三人对博乐市2013年以来实施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州、市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陪同核查。此次核查的6个项目总费用1817.8万元,项目治理恢复完成后累计增加耕地450亩、草地230亩、建设用地100亩、城市公共绿地200亩,为地方财政增收3000万元,耕地年均产值约为120万元。

核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现场、审阅资料等方式对项目进行认真核查,对博乐市实施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各项目立项合理、管护到位、资料齐全、现状利用良好,达到了预期目的,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博乐市自然资源局将以此次核查为契机,继续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后期监管工作,严格新建矿山准入,对新批准的矿山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开发、建设;推进生产矿山达标,对符合条件的生产矿山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完善矿山企业监督管理服务机制,探索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加强矿产资源监管,加大矿产资源执法力度,有效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审核人:张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