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支农惠农政策正确实施落实,市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博乐市所有经销商13家,在尼亮主任的主持下,学习《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对以下情况进行说明。
一、虚假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1)以许诺享受补贴为名诱导农民购买农业机械,承诺代办补贴手续的;
(2)同一产品在同一地区、同一时期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的;
(3)以降低或减少产品配置、搭配销售等方式变相涨价的。
二、我局将成立检验、抽查小组全年进行机具核实发现有上列情形之一的由地(州)市农机管理部门依法立案调查,按照一案一卷上报自治区农机管理部门,由自治区农机管理部门依法作出永久取缔补贴产品经销商资格的处理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