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州养殖业抵御自然灾害、动物疫病及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农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2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的通知》(财金〔2012〕2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自治州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自治州2017年养殖业政策性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7〕72号)。
为加大自治州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的宣传引导力度,8月14日,博乐市在青镇克日木村召开2017年政策性养殖业保险工作现场会,州、市畜牧兽医部门领导、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负责人、各乡镇场主管牧业领导及兽医站负责人、相关技术人员、养殖合作社负责人、养殖户代表等60余人参加了现场会。
会上畜牧兽医部门领导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负责人向参会人员宣传了自治州2017年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的内容:
1、保额分别为:奶牛保额分别为安格斯牛15000元/头,荷斯坦牛10000元/头,西门塔尔牛8000元/头,新疆褐牛6000元/头。能繁母猪保额1000元/每头。
2、投保费率为:规模化养殖奶牛30头以上的投保费率为5%,农区散养奶牛30头以上(含30头)的投保费率为6%,牧区放养奶牛的投保费率为8%。能繁母猪的投保费率为6%。
3、保费为:安格斯牛每头保费900元,荷斯坦牛每头保费600元,西门塔尔牛每头保费480元,新疆褐牛每头保费360元,能繁母猪保费60元/头。保费的补贴标准为:中央财政补贴50%、自治区财政补贴30%、自治州财政补贴5%、市财政补贴10%,参保养殖户(合作社、企业)承担5%。
最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负责人对保险业务做了详细讲解并对养殖户的提问做了现场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