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党委稳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毒农药和硝基复混肥的安全管理,确保高毒农药和硝基复混肥安全管控落实到位。
博乐市农业局在制定了高毒农药、硝基复混肥安全管控实施方案的基础上,3月10日起启动为期一个月的高毒农药和硝基复混肥安全管控专项检查。截至4月6日,博乐市农业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检查范围覆盖辖区内所有农资店共126家,通过查看店面和仓库,126家农资店均没有经营高毒农药,硝基复混肥。
执法人员边检查边向全体农资店宣传,除了一家硝基复混肥定点经营单位和七家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外,其它农资店均不能销售硝基复混肥和高毒农药。并要求定点经营单位后期如果销售硝基复混肥和高毒农药,必须做到专柜销售,做好经营台账,实行实名购买、科学指导,做到高毒农药和硝基复混肥可追溯。